专制暴政难逃灭亡是必然规律
2019-11-11 23:30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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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苑柍

       廷杖,在明朝时成为了一项制度,也就是对官员打屁股。显然,众目睽睽之下,用打屁股的方法惩戒官员,不光是想让人感到疼,而且也要让人感到羞辱。甚至,就连大儒王阳明,也没能逃过廷杖的打,挨了一顿廷杖。正德元年(1506),武宗登基,宦官刘瑾弄权揽政。王阳明不顾兵部主事的官职小,仗义执言,结果遭害下狱,廷杖四十,贬谪贵州龙场驿丞。第二年,在赴任的路上,他又遭到刘瑾的心腹追杀,不得以抛弃衣冠,假装投江,才幸免于难,最后于正德三年(1508)三月抵达龙场。但,也就是在这个万山环抱、荆棘丛生、艰苦孤寂的偏荒之地,他的学问得到了提升,悟出圣人之道,创造出了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为核心的心学,号称“阳明学说”。

       然而,明朝毕竟只一个王阳明,这不等于他被贬后能研读出“心学”就可以证明挨了一顿廷杖是因祸得福。无论他能否研读出新学说,都不能证明廷杖手段是文明的、高尚的。相反,这种对官员想打屁股就打屁股的做法,反而说明了明朝对官员的管控的严酷,和封建独裁专制政权的黔驴技穷。

       当行廷杖时,有太监在侧监视,众官员陪列朝堂,左为中使,右为锦衣卫,各30人,下列旗校百人,手执木棍。宣读廷杖命令之后,一人用麻袋兜从肩部套住受刑者上身,使之不能左右移动,一人绑住受刑者双足,露出臀部受杖击。即使被廷杖者侥幸不死,也必须剜去坏肉,医治数月才能痊愈。如果监督的太监说一句“用心打”,那这人就死定了。整个明朝,廷杖不绝于书。仅武宗正德年间,因谏阻皇帝南巡,就有164名官员被廷杖,其中死亡11人。而世宗时期,因为大礼仪之争,就廷杖134人,其中死亡18人。堂堂尚书、翰林等,说不上什么时候就挨一顿廷杖,明朝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。

       严刑峻法使明初的政治相当清明,但是这种恐怖统治是不能长期使用的。尤其到了后期,刑法利器掌握在宦官手中,经常被滥用,使得政治迅速腐败,满朝没有正直之人,直接加速了明朝的灭亡。不论杀人还是廷杖,皇帝就是为了要立威。而朱元璋由于文化太低,连诗词也读不懂,还从自己起就留下了乱兴文字狱的习惯。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在一则贺表中用了“光天之下,天生圣人,为世作则”赞扬朱元璋,但朱元璋认为其中的“生”字暗指自己曾经出家为僧,“光”指其剃光头发,“则”与“贼”字音相近,所以处死了徐一夔。这样的捕风捉影做法,在朝廷和社会上都造成了恐怖气氛。

       明朝的专制集权是从法律、教育和思想等多个方面来控制与巩固的。朱元璋先后颁布《大诰》、《大搞续编》、《大诰三编》、《大诰武臣》等文告,这些都是完全以君主的意志制定的。洪武三十年(1397),朱元璋死去的前一年,颁行《大明律》,虽然条文简单但是刑罚严酷异常,包括凌迟、枭首、族诛等等。以至,京官们每天入朝,都与妻子儿女诀别,到傍晚如果平安无事回家,则相庆又多活了一日。

       朱元璋制定严酷的制度,不光想管住大明的官吏,也想管住老百姓。甚至,限制到了老百姓的衣食住行。如,无论男女均不得用锦绮、绫罗、金绣,只许用绸、绢、纱布。甚至,对颜色也有严格限制,官、军、民、僧、道的衣服帐幔均不得用玄、黄、资三色。上可以兼下,下不可以替上,违规者要施以严刑。洪武十三年(1380)颁布的《明律》专设“服舍违式”条,就是对越级使用服饰、车舆、房舍、器皿的惩办条例。

       然而,人亡政息,朱元璋在开国时为子孙后代做的种种制度设计尽管用心良苦,但随着他的死去就一朝一个样子了。当经过几代之后,便陷入国家治理的无序。尤其嘉靖、万历两朝,爷爷(嘉靖帝朱厚熜)虔诚信道,为了追求长生不老竟然当起了甩手掌柜,导致严嵩父子把持朝政二十多年,而孙子(神宗帝朱祤钧)更是三十年不上朝。再到后来,还出了宦官魏忠贤祸乱朝纲,崇祯帝任人唯亲冤杀良臣,等等一系列问题。

       自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,到1644年朱由检自缢,明朝历277年,更替了16个皇帝。但,十三陵仅埋葬了13个皇帝,其原因是朱元璋死后葬在了南京明孝陵,建文帝被叔叔朱棣推翻后不知所踪,第七帝朱祁钰在兄长英宗朱祁镇眼里不是真正皇帝,其在天寿山的陵墓也给捣毁了,以“王”的身份将他葬于北京西郊玉泉山。

       明代是一个制度森严的时代。政府对社会的监控,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最严酷程度。然而,朱元璋的后代们为了争夺皇位,发生过叔侄相杀,也发生过兄弟反目,还发生过父子翻脸。这样的政权最终没能走出“其兴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”的历史周期律,情理之中。无论朱元璋多么用心良苦设计,都不可能实现他梦想的江山万年传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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